正文 第十七章 沸骨淬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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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沈清辞本打算第二天一早就走。
他已经在村子里住了三天,看了三天的墙,吃了三天的粥,睡了三个安稳的觉。骨头里那条河还在流,流速比刚出小屋那天快了一些,夜里的刺痛也还在,像有人拿细针在他骨头缝里一下一下地刺,但已经不像第一晚那样让他浑身痉挛了。他习惯了。疼痛这种东西很奇怪,你越怕它,它就越凶;你接受它了,它反而变成了一种背景,像风声雨声,一直响着,但你可以不在意了。
他把包袱重新收拾了一遍:乌兹短剑别在腰间,母亲的断簪和断成三截的木梳贴身揣着,慧明方丈的字幅卷成细卷塞在夹层里,老鬼的棉袄叠好放在最上面,那块刻着“渡“字的玉佩用一根麻绳穿了挂在脖子上,贴着锁骨,凉丝丝的。包袱不大,但每一样东西他都记得是从哪里来的、谁给的、为什么值得带着。
天刚蒙蒙亮,他就起来了。院子里有露水,草尖上挂着细小的水珠,在晨光中闪着碎银似的光。枣树上的红枣一夜之间又熟透了不少,有几颗掉在地上,被露水浸得亮晶晶的。阿枣还在睡,蜷缩在灶房的炕上,裹着那件改过的靛蓝色旧衣裳,头发散在枕头上,像一捧被风吹乱的蒲草。
沈清辞站在院子里,伸了个懒腰。骨头里的那条河在他的动作中加速流淌,从脚尖涌到头顶,又从头顶涌回脚尖,带着一种温热而酸麻的胀意,像全身的骨头都在缓慢地呼吸。他握了握拳,骨节咔咔作响,声音比之前更脆、更结实了。他试着做了一个弓步冲拳的动作——没有用任何套路,只是凭本能把拳头打出去,拳风带起几片落叶,在空中翻了两个跟头才落地。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拳头,拳面上泛着那种微微的青光,像铁器在光线下泛出的暗影。力气确实大了。不是那种肌肉膨胀的大,而是像骨头里多了一根看不见的弹簧,每一拳都带着一种从内部往外弹的力道。
“还不错。“
院门口传来汉子的声音,沈清辞转过头,看见汉子靠在门框上,手里端着一个粗陶碗,碗里冒着热气,是刚煮好的姜茶。汉子把碗递过来,沈清辞接过,捧在手心里,姜茶的热气扑在脸上,暖暖的,把他骨头里的那股潮气蒸出了几分。
“打算今天走?“汉子问。
“嗯,趁天好,多赶几里路。“
汉子沉默了一会儿,没有接话。他走到枣树下,弯腰捡起一颗掉落的红枣,在衣襟上擦了擦,放进嘴里嚼了。嚼完之后,他把枣核吐在手心里,看着那枚小小的、暗褐色的核,像是看一件需要仔细考虑的东西。
“你现在的骨头,叫沸骨。“他说,“沸骨只是苦行诀的第一层。往上还有铁骨、铜筋、银髓、金身、无我。每一层都比前面一层难十倍,疼十倍,费时十倍。你一个月练成沸骨,已经很快了,但你要明白一件事——快的,不一定稳。你的骨气现在是有了,但你的身体还没完全习惯,就像一匹刚学会跑的小马,腿有劲了,但脑子还不知道怎么用。你这时候走出去,遇到真正的高手,撑不了几个回合。“
沈清辞没有反驳,他知道汉子说的是对的。他现在的状态,就像一个人忽然有了一身力气,但不知道怎么使。他需要时间让身体和骨气磨合,就像新的刀胚需要反复打磨才能开出锋刃。
“再练一个月呢?“沈清辞说,“够不够练到能用的地步?“
汉子看了他一眼,目光里有一种沈清辞说不上来的东西——像是一块被反复掂量过的石头,终于被放下了。
“够“,他说,“但这一个月,你不能只在院子里练,你要跟我进山。“
二
那一天,沈清辞没有走成。
阿枣醒来的时候,沈清辞已经跟着汉子进了山。她揉着眼睛从灶房里出来,只看见妇人在井边洗菜,院子里空荡荡的,枣树下的石墩上放着沈清辞的包袱,包袱上面压着一颗红枣,红得发亮。阿枣走过去,拿起那颗红枣,咬了一口,脆生生的,满嘴都是甜。她嚼着嚼着,忽然笑了起来,腮帮子鼓鼓的,像一只藏了果仁的小仓鼠。她知道哥哥不是走了,是去练功了。包袱还在,红枣还在,哥哥一定会回来的。
沈清辞跟着汉子进了村北的那座山。山不高,但很密,松树和栎树交错生长,树冠连成一片,把阳光切成细细的碎片洒在地上。汉子在前面走,走得很快,但每一步都踩得很稳,沈清辞跟在他身后,脚掌贴地的时候能感受到地面的起伏和泥土的软硬。以前他走路靠眼睛看,现在他多了一样东西——脚底的感觉传进骨头里,骨头里的骨气会根据地面变化自动调整重心,让他走得更稳、更省力。
他们走了大约半个时辰,在一面石壁前停了下来。石壁有三四丈高,表面长满了青苔和蕨类,看起来滑不留手。汉子指了指石壁顶端一棵斜伸出来的松树,“爬上去。“
沈清辞抬头看了看那棵树,又看了看石壁。壁面几乎是垂直的,没有明显的着力点,只有一些凸起的石棱和裂缝,被青苔覆盖着,看着就滑。他犹豫了一下,但没有多问,走到石壁前,伸手抓住一条石棱,开始往上爬。
第一下他就滑了,手掌上的青苔太滑了,他的手指根本抓不住,整个人往下坠了两尺才稳住。他喘了一口气,换了个位置,找了一块没有青苔的干石头抓住,脚掌蹬住另一条裂缝,往上挪了半尺。他爬得很慢,每一寸都要试探好几次才能确认抓稳,手指很快就磨破了,血涂在石头上,滑腻腻的,更不好抓了。
但他没有退,他咬着牙,用短剑在石壁上凿出新的着力点,一步一步往上挪。骨气在他体内流动,像一条被惊扰了的河,流速加快,翻涌起来,带来一阵阵针刺般的灼痛。他忍着,像忍耐风声一样忍耐着那些疼痛,把它们压到注意力之外,只专注于手上和脚下的触感。
他用了两刻钟才爬到顶端。翻上石壁顶部的时候,他躺在松树旁边的岩石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,双臂在发抖,腰腹像被抽空了一样酸软。汉子已经站在上面等他了——沈清辞不知道汉子是怎么上去的,他没有看见汉子爬,但他知道汉子肯定不是用正常的方式上来的。
“感觉怎么样?“汉子问。
沈清辞喘了一会儿才缓过来,坐起来,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肩膀。“爬的时候,骨头里那个东西在翻,像被搅动了,疼,但力气也在涨。“
“那就对了。“汉子说,“苦行诀不能只坐着练。坐着练出来的骨气是死的,像一潭死水,不流动。你要让它流动,就得让身体动起来。爬山、攀岩、跑、跳、负重、交手,这些都会让你的骨气活过来。你今天爬了这一趟,比你坐在屋子里打坐三天都管用。“
沈清辞点了点头,他站起来,走到那棵松树旁边,伸手摸了摸松树的树干。树皮粗糙,皲裂,带着阳光晒过的温度。他摸到树干背面的时候,手指顿了一下——那里刻着几个符号,和村子里那间小屋墙上的符号一模一样,歪歪扭扭的,像是用刀尖划出来的。
“这些也是…?“他问。
汉子走过来看了一眼,点了点头。“整座山都是,不只是这面石壁,山上的每一块大石头、每一棵老树,都可能刻着苦行诀的碎片。几百年来,练过苦行诀的人,在走过的每个地方,都会把觉得有用刻下。你看到的那些,只是一个村子里的。真正的苦行诀,散落在这片山脉的每一个角落,山里的每一块大石、每一棵古木,可能都刻着一段口诀、一条心得、一句警醒。你不可能全部看完,但要练成,你得走遍这些地方,把能看到的都看了,能记住的都记住。“
沈清辞站在那棵松树下,看着那些被风雨侵蚀得有些模糊的符号。他忽然明白了,苦行诀不是一本书,不是一本秘籍,甚至不是一堵墙上的字。它是一片散落在山水间的珠子,每一颗都有人用命磨过、用血泡过、用骨头刻过,你只能一粒一粒地捡。捡得够多,串起来,就是一条完整的链子。
三
接下来的一个月,沈清辞每天天不亮就跟着汉子进山。
汉子不教他任何招式——不教拳法,不教剑法,不教任何“怎么打人“的东西。他只做一件事:带沈清辞走。走那些最陡的山路,爬那些最滑的石壁,穿过那些最密的荆棘丛。有时候他们从这座山的山脚走到那座山的山顶,一天走四五十里,走到沈清辞的脚底磨出血泡,走到他的膝盖疼得弯不下来。汉子在前面走,无论多陡多难的路,他始终不回头,不催促,也不放慢脚步。沈清辞只能咬着牙跟,跟不上了就爬,爬不动了就歇,歇完了继续跟。
刚开始几天,沈清辞每天回来都瘫在炕上,浑身像散了架一样,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。阿枣给他倒水,他端着碗的手抖得水洒了一半。他喝完了水,倒头就睡,连梦都做不了,一觉到天亮。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恢复得比前一天快。骨头里的那条河在夜里流动得更顺畅了,像有人在暗处用一根木棍搅动着河床,把淤塞的泥沙一点点冲开。
一段时间后,他开始能跟上汉子的速度了。不是跟上全部——汉子走山路像走平地,根本不知道他的体力极限在哪里——但至少沈清辞不再掉队掉得那么远。他注意到自己在爬山的时候,脚掌落地的感觉变了。以前踩到碎石或者松动的土块,他会踉跄,会滑倒。现在他的脚掌像长了眼睛一样,踩下去之前就已经知道那块石头稳不稳、那片泥土实不实。脚底的信息通过骨头传上来,跟他在墙上看到的一段话对上号了——“苦行诀者,练骨亦练感,骨坚则感锐,感锐则知微,知微则通神。“他还没有到“通神“的地步,但至少“知微“已经开始出现了。
再往后,汉子的路线变了。他们不再只是爬山走路,而是开始进入一些更复杂的地形。有一次,汉子带着他钻进了一条地下溶洞,洞里漆黑一片,伸手不见五指,地面坑坑洼洼,头顶垂着钟乳石。沈清辞看不见路,只能靠脚下的触感和耳朵听到的风声判断方向。他走了不到十步就撞了两次头,膝盖磕在石笋上,疼得他龇牙咧嘴。但诡异的事情发生了——在黑暗里待了一盏茶之后,他发现自己开始“看见“东西了。不是用眼睛,是用骨头。他的骨头能感觉到空气的流动方向,哪边的风更急、哪边的风更缓,由此判断洞道的走势;他的脚步落在石头上的回音会沿着骨骼传回耳朵,让他知道前方是开阔还是狭窄。他的脑子把这些信息拼成一张图,虽然模糊,但足够让他不再撞墙了。
汉子在黑暗中无声地走着,偶尔停下来等沈清辞跟上。沈清辞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,每一步都在试探,每一次试探都在学习。他忽然想起老鬼说过的话——“活着的本事,是一点一点攒出来的。“他现在就是在攒,攒脚下踩过的每一寸岩石,攒手指抠过的每一条裂缝,攒骨头接受到的每一缕空气的流向。这些东西攒得够多了,就会变成他的本能,变成他身体的一部分,像呼吸一样不需要去想。
一个月的最后几天,汉子开始给他加压。他们在山上找了一棵倒下的枯树,树干粗得沈清辞合抱不过来,少说有三四百斤重。汉子让他把这棵枯树从山坡上搬到山脚。沈清辞愣了一下,但没有问为什么。他走到枯树前,弯下腰,双臂环抱住树干,鼓足力气往上提。树干纹丝不动。他又试了一次,这一次他用上了骨气——把注意力沉进骨头里,让那条河加速流动,暖流从他的脊椎涌到肩膀,又涌到手臂。他的肌肉绷紧了,青筋暴起,脚下踩出了两个深深的坑,枯树终于被他抬起来了几寸,但只维持了不到两息就落了下去,砸在地上,震得他虎口发麻。
他搬了整整一个下午。每次抬起几寸,放下,喘口气,再抬。从山坡的顶头到山脚,只有两百多步的距离,他花了两个多时辰才把那棵树搬下去。最后一趟的时候,他已经累得站不住了,腿在发抖,手臂像两根挂不住东西的绳子,但他咬着牙把树挪到了指定位置,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,后脑勺靠着树干,仰头看着天空,大口大口地喘气。
汉子站在一旁,看着他,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,但嘴角微微动了一下,像是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。他走过来,在沈清辞旁边坐下,从腰里摸出烟袋锅,点上了火。
“明天还有一棵,“汉子说,“比这棵大。“
沈清辞闭上眼,笑了。他全身都在疼,骨头里的河翻涌得像要决堤,但他笑了。
四
一个月很快过去了。沈清辞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里山路,爬了多少面石壁,钻了多少条洞,搬了多少棵枯树。他只知道,他的身体变了。不是外表——他看起来还是瘦削的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,站在人群里一点都不起眼。但他的骨头变了,变得沉了,重了,密实了。他站在地上,风吹过来的时候他的身体不再晃了,像一棵树,根扎得比以前深了十倍。他走路的时候,脚步声比以前轻了,但脚下的土被踩得更实了。他伸手握住一块石头,轻轻一捏,石头的棱角就在他掌心里碎成了粉末——不是内力,是骨气,从骨头里涌出来,通过掌骨传到指尖,像铁锤一样砸碎了石头。
他把墙上的那些字全都背熟了,背得滚瓜烂熟,闭着眼睛都能默写出来。沸骨这一层的口诀和心得,他翻来覆去地琢磨了几十遍,每一句话都嚼碎了咽下去,变成他自己的一部分。他甚至试着把一些碎片拼在一起,拼出了一条从沸骨到铁骨的模糊路径——不是很清楚,但大致方向有了。
他的武功也恢复了,没有恢复到沈家《流云诀》时的全盛时期,但至少恢复了八成。剑招还在,身法还在,那些从小刻进骨头里的东西不会因为筋脉断了就消失。他现在重新拿起剑,虽然没有内力灌注,但骨气灌进去之后,剑势的威力和速度反而比以前用内力的时候更凌厉了。浮云步更是如鱼得水——以前他练浮云步,靠的是肌肉记忆和身体本能,现在多了骨气的加持,脚掌落地时对地形的感知被放大了数倍。他走在最陡峭的山脊上,如履平地,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最稳的位置上,没有丝毫多余的晃动。
那天傍晚,他站在山顶上,看着远处的落日。夕阳把整片山脉染成了橘红色,层层叠叠的山影在霞光中像一幅巨大的水墨画。他伸出手,掌心朝上,黄昏的风从他的指间流过,带着松脂和泥土的气息。他能感觉到风中有细小的花粉和尘土,能感觉到风在经过他手指时绕过骨骼的流动方式。这些感觉以前从来不会有,但现在清清楚楚地传进他的骨头里,像一首只有他能听见的歌。
阿枣爬上山来找他,她小小的身影从山路上冒出来,跑得上气不接下气,手里攥着一颗红枣,红扑扑的脸蛋在夕阳下像一颗熟透了的小苹果。她跑到沈清辞面前,把枣子塞进他手里,然后双手撑着膝盖,弯腰喘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腰。
“哥哥,饭好了,婶婶让我来叫你回去吃。“
沈清辞蹲下来,把阿枣抱起来,让她骑在自己肩膀上。阿枣坐在他肩头,双手扶着他的脑袋,咯咯地笑,笑声在空旷的山顶上清脆响亮,像一串被风吹响的铃铛。
“阿枣,明天我们就要走了。“沈清辞说。
阿枣的笑声停了一下。她低头看着他头顶的发旋,沉默了片刻,然后伸出手,摸了摸他的头发,像摸一只大狗的脑袋。“嗯,我知道,去哪啊?“
“往西走,去很远的地方。“
“远的地方有红枣吗?“
“应该有吧,西边也有山,也有树,也会有枣树的。“
阿枣想了想,忽然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——那把断成三截的木梳,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拿过去了,还用布条缠好,虽然断成了三段,但拼在一起还能勉强梳头。她把木梳放进沈清辞的衣领里,贴着那块玉佩,声音小小的:“那要是没有,哥哥就在路边种一棵,我等着吃。“
沈清辞的手背在身后,托着阿枣的腿弯,没有接话。他仰头看着暮色渐浓的天际线,星星正在一颗一颗地亮起来。骨头里的那条河在夕阳的余温中安静地流淌,带着一种温热而绵长的舒适感,像是全身的骨骼都在晒着太阳。
“走吧,“他说,“回去吃饭。“
五
晚饭后,汉子把沈清辞叫到了后院的小屋门口。
月亮升起来了,清冷的光洒在院子里,把枣树的影子拉得又长又细。汉子站在那间小屋前面,手里没有拿烟袋锅,两只手背在身后,像是在想什么不太好开口的事。沈清辞走到他面前,站定,等着。
汉子沉默了好一会儿,终于开口了,声音比平时低一些,像是怕被什么人听见。
“你练了一个月,沸骨已经稳了,功夫也恢复的差不多了,明天你走,我不拦你,但有几件事,你得记住。“
沈清辞点了点头。
“第一,苦行诀的碎片,你背下来的那些,几乎是这方圆百里能见到的最全的了。但你要明白一件事——这不是全本。几百年前的全本早就失散了,被官府烧的烧、被正派毁的毁,留下来的都是碎片。你现在背下来的这些,已经比绝大多数练苦行诀的人知道的多多了,但别以为这就是全部。以后你走的地方多了,见到的人多了,还会遇到更多的碎片。每一块碎片都可能补上你现在不知道的缺口。你得一直看,一直记,一直拼,苦行诀没有终点,你只要还在走,它就在生长。“
沈清辞把这段话记进了骨头里。
“第二,“汉子的语气更沉了一些,“你练了这一个月,应该已经感觉到了——苦行诀一旦上了身,就停不下来。就算你睡觉、吃饭、什么都不做,骨气也在日夜自动运转。它不停,你也不能让它停!停了,你的骨头就会从内部炸开,神仙都救不了!你必须在每个夜晚入睡时,以及在搏斗或血流加速之时,习惯那种磨砺之苦,否则它真能把你活活疼死。“
沈清辞沉默了一下,然后问:“会一直疼下去吗?“
“会!“汉子的回答干脆利落,没有半点安慰的意思,“苦行诀的疼痛不会消失,只会跟着你的境界一起加深,你武功练得越高,骨气越烈,那股灼痛就越重,日复一日,从不间断。所谓炼狱,不是一天、一月、一年,而是你往后余生的每一刻!“说完深深的看了他一眼,“每一件事情的成功都要付出代价!苦行诀可以让你快速恢复,快速拥有无敌的武功,终身刺痛就是它的代价!”“有很多人因为忍受不了它的痛苦,要么逐渐变态,要么完成心愿后自杀!这一点你要引以为戒!”
沈清辞低头看着自己的手,月光下,他的手掌边缘泛着微微的青光,像铁器在暗处反射出的冷色。他握了握拳,骨头里的那条河在握拳的瞬间加速流动,带起一阵细密的刺痛,像有人拿无数根细针同时刺进他的指骨。疼,但已经不是那种让他想死的疼了,或许是他习惯了,但有一点他肯定相信,此刻的疼还为时尚早!
“我明白了。“他说。
汉子看了他一眼,目光里有一种沈清辞说不清的东西——像是在确认什么,又像是在犹豫什么。
“你见过疼痛,也熬过了它的初始阶段,但这个世上,还另有一人,曾经也踏上过这条路,并且走得比你远得多,几乎触及了最深的关口。“汉子的声音忽然变得更加低沉,“但他后来走了另一条路,他是一个叛徒。“
沈清辞怔了一下。“叛徒?“
汉子没有再说下去。他转过身,背对着沈清辞,看着月光下那间小屋的墙壁。墙壁上的字在月光中隐约可见,像一道道沉默的伤疤。他站了很久,脊背绷得很紧,像是一根快要断了的弓弦,但最后还是松下来了。
“不要问了。“他说,“我不该提起他,你只需要记住——苦行诀给了你站起来的路,但有些人拿了这条路,却用它去踩别人。“
沈清辞没有再追问,但他知道,汉子说的人一定存在,而且可能还活着,武功肯定高的令人恐怖。汉子提起这个人时那种又痛恨又可惜的语气,像一把生锈的刀,割开了什么陈旧的伤口。
“第三,“汉子转过身来,重新面对沈清辞,语气比刚才平静了一些,但更沉重了,“也是最重要的,你从今天起,绝对不能在任何外人面前透露你练了苦行诀!哪怕是你最信任的人,也不能说。“
“为什么?“
“因为名门正派容不下它,世家容不下它,朝廷也容不下它!“汉子的声音里有一种沈清辞从未听过的寒意,“苦行诀是平民的东西,是底层的骨头长出来的反骨!那些坐在高台上的人,最怕的就是底层的人有了站起来的力量!你把苦行诀三个字说出去,一夜之间,你就成了武林公敌!他们会用各种罪名往你头上扣——邪功、魔功、妖术、歪门邪道。他们会派最好的高手来追杀你,比柳啸天的人狠十倍、百倍!“
沈清辞沉默了一会儿,想起那些被关在门外、被踢下擂台、被像狗一样对待的散修;想起那个在溪边跟他说“我赢了就是赢了“的周文远;想起那些在矿山里像牛马一样活着、连名字都没有的矿工。
“我记住了,“他说。
“尤其是那些名门正派。“汉子又叮嘱了一句,“你记住,那些穿着华丽衣裳、满口仁义道德的人,未必比柳啸天那种明着凶狠的人安全。他们杀人不流血,吃人不吐骨头,你被他们卖了还得替他们数钱。你现在的骨气还浅,没有自保的能力,如果提前被他们盯上,你连跑的机会都没有。““永远记住,他们站的越高,骨子里就越阴险!越肮脏!越龌龊!”
六
第二天天刚亮,沈清辞就起来了。
他背上包袱,别好短剑,站在院子里最后一次看了看那棵枣树和那间灶房。妇人在灶房里忙着,蒸笼冒着热气,炊烟升起来,在晨光中像一根淡蓝色的柱子。阿枣已经准备好了,背上一个小小的布包袱,里面装着她捡的几片枫叶、几颗青枣、还有妇人给她缝的一双新袜子。她站在沈清辞身边,小手攥着他的衣角,仰头看着那棵枣树,像是在跟它道别。
汉子从屋里走出来,手里拿着一样东西——一根木棍。不粗,不到两指,但很直,表面被磨得很光滑,握在手里有一种温润的触感,他把木棍递给沈清辞。
“拿着,路上用,不是用来打架的,是当你疼得走不动的时候,拄着它走。“
沈清辞接过木棍,握在手心里。木棍不重,但握着很踏实,像是有人用了一辈子的东西,表面已经磨出了人的体温。他朝汉子深深鞠了一躬,又朝站在灶房门口的妇人鞠了一躬。妇人笑着摆了摆手,抬起裙摆擦了下眼睛,没有说话。
“阿枣,“汉子低头看着阿枣,“路上听你哥哥的话,别乱跑。“
“嗯!“阿枣用力点头。
沈清辞牵着阿枣的手,走出了院子,走出了那条窄窄的巷子,走出了村口那棵大槐树。太阳刚从东边的山后升起来,把整个村子都染成了暖金色。鸡在院子里叫,狗在巷子里跑,有人挑着水桶从他们身边经过,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。没有人问他们去哪,没有人送他们,就像他们来的时候一样,静悄悄的。
沈清辞走到村子外面的小山坡上,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没有名字的村子。炊烟袅袅,树影婆娑,几十间土墙茅顶的房子错落有致地坐落在山坡上,像一幅被谁画在山脚下的淡墨小景。他看了一会儿,转回头,继续走。
阿枣跟在他身边,脚步轻快,手里拿着一根狗尾巴草,一边走一边晃,狗尾巴草在她手里像一面小小的旗帜。沈清辞走了一会儿,发现自己的脚步比一个月前稳了十倍也不止,脚掌踩在泥土上,能感觉到土壤的干湿和软硬,能通过骨气自动调整步伐,让他走得更省力。他的耳朵也更灵了——能听见远处山林里鸟翅膀扇动的声音,能听见草丛里兔子咀嚼草叶的细碎声响,能听见更远的地方,有人在哼一首他听过的歌。
——是那天晚上在小屋门口阿枣唱过的歌。没有歌词,只有调子,咿咿呀呀的,像风穿过竹林的声音。原来他以为自己只是在听,其实早已刻到了骨头里,和阿枣的声音一起变成他身体的一部分了。他继续走着,嘴角微微翘起,把木棍拄在地上,一步一步,平稳而坚定。
前方是连绵的群山,一座接一座,在晨光中显露出深浅不一的轮廓。沈清辞不知道那些山的后面有什么,但他知道,他脚下的这条路会一直往西延伸,穿过山谷,渡过河流,经过村镇,走向他要去的地方。
骨气在他体内流动,不急不缓,像一条渐渐稳定的河。疼还在,针刺般的灼痛在他每一次迈步时都会泛起,但他已经不再害怕了。他走在晨光里,走在微风中,走在这条不知名的道路上。
身后,那个没有名字的村子越来越远,变成了远方山坡上一个模糊的色块,融进了山水之间。沈清辞没有回头,只是握着阿枣的手,拄着那根木棍,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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